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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组织生活会 根据阜阳市律师行业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志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7月4日上午,志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组织生活会,查找“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违规收案私自收费、违规违纪会见当事人、不诚信执业、执业过程中不尽职责”等五个方面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会上,党支部所有党员同志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的检视剖析,通过畅谈思想感悟、审视自身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了互相交流、互相启发、互相警醒的效果。 最后,李子宽书记强调,充分认识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结合我省及我市近几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尤其是律师涉足司法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例以及我市律师近年来违法违规执业案例,党员律师应引以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律所未来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使每一位执业律师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达到警示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撰稿:黄汉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