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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参加首个国家宪法日暨‘12.4’法律宣传日活动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法定的“宪法日”,这不仅是对现行八二《宪法》的纪念,也是加强宪法精神宣传的重要方式。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我国的宪法是人民宪法,最核心的规定就是对人民权利和福祉的保护。因此,宪法是民众日常生活身边鲜活的制度,与普通百姓和全社会福祉都密切相关。与宪法在民众生活中起到的重要性相比,社会对宪法的了解还远远不够。 因此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宪法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参加了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的“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12.4’法律宣传日活动”。我所李昊昱律师、明天律师、王双锋(实习)律师到阜阳市汽车南站向广大市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这次活动为群众带来全新的法制知识,让大家受益其中。今后,每年的国家宪法日,我所都会在活动中为大家送上积极、贴心、实用的法律常识,让每一位懂法以及法律意识淡薄的群众在这次活动日中学到更多法律知识。
李昊昱、明天、王双锋 |

